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 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生態省的實施意見》,加快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提升,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提高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水平,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踐行“八八戰略”,牢牢扭住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這一核心任務,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系統推進,以大氣污染治理、城鄉污水收集處理、垃圾和固體廢棄物收集處理、生態保護基礎能力及數智監測監管網絡建設為重點,補齊能力短板,提高治污效能,加快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水平,為更高水平生態省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到2027年,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的“硬件”和“軟件”水平得到顯著提升,設區城市PM2.5濃度、地表水環境質量和水生態狀況持續改善。
大氣污染治理設施能力實現新提升。工業園區VOCs平均濃度下降4%以上,150家重點企業達到環保績效A級,火電、鋼鐵、水泥、有色等重點行業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5%。
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實現新提升。全省新增100萬噸/日城鎮污水處理能力,新改建污水管網1000公里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3%,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到戶率達到90%以上。
固體廢物收集處理能力實現新提升。全面建立建筑垃圾市域產消平衡體系,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率達到90%以上,危險廢物填埋比控制在5%以內。
生態保護基礎能力實現新提升。實施山水工程治理面積35萬畝以上,濱海濕地修復面積2400畝,修復河湖生態緩沖帶4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20平方公里,重點河湖生態流量達標率95%。
數智監測監管能力實現新提升。形成由100輛走航監測、5000路高位瞭望、500架無人機、2萬路視頻監控集成的綜合監測監控網絡;大氣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預報準確率提高至90%以上,近岸海域水質實現全面自動感知溯源。
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實現新提升。法規標準、政策激勵、科技創新支撐更加有力,綠色低碳市場機制更加健全,多元協同治理機制更加完善。
到2030年,布局完整、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現代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全面建成,生態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智治能力走在全國前列,為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生態省、繼續在美麗中國建設中走在前列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5%,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到戶率達到95%以上;工業園區VOCs平均濃度下降10%以上,400家企業達到環保績效A級;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設區城市PM2.5平均濃度達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水體比例逐步提高,水生態系統健康穩定,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建成率均達到70%。
二、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提升污染治理效能
加快大氣、水、固廢、生態、監測監管等各領域基礎設施能力建設,強化全要素、全過程治理,以更高標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逐年向好。
(一)全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加強工業廢氣治理。全面更新提升VOCs低效失效治理設施,因地制宜建設活性炭集中再生、集中噴涂等“綠島”設施。以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以及涉及有機化工生產的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為重點,強化VOCs綜合整治,降低工業園區VOCs平均濃度。水泥、生活垃圾焚燒企業分別于2026年6月、2027年底前實現全流程超低排放。實施60萬千瓦以上發電機組超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重點行業環保績效提級行動,加快培育一批績效先進企業。
加強大氣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工程揚塵防控設施,推動電動化施工機械等規模化應用,開展施工工地基坑氣膜試點,加強物料密閉儲存和管道運輸設施建設,全面落實揚塵防控措施,城市施工揚塵污染防控一類項目占比達70%及以上。加強工業、市政、畜禽養殖等重點領域治理設施迭代更新,推廣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減少惡臭異味擾民。強化社會生活、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工業噪聲管控和治理設備更新,加強噪聲污染綜合治理,到2027年,建設“寧靜小區”1000個。
加強移動源污染治理。推進新車準入、在用車管理、老舊車淘汰柴油貨車全流程“一件事”環保監管,各市在2028年底前全域實施國四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推行重要清潔運輸場景安裝運輸車輛門禁監管系統。港口機場、物流園區、工礦企業、施工工地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優先采用新能源。推進內河貨運船舶新能源化,湖州市率先實現全域船舶電動化。到2027年,新能源中重型貨車保有量占比達到3%以上。到2030年,基本淘汰國四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國二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老舊運輸船舶1200艘以上,新能源中重型貨車保有量占比達到8%以上。
加快涉氣類設施與裝備淘汰。依法依規淘汰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逐步退出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現役30萬千瓦級別燃煤火電機組“到期即退”,加快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退出或整合。2025年底前,2蒸噸/小時及以下生物質鍋爐、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清零,玻璃行業全面退出石油焦、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到2027年,燃用石油焦、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比例達到100%。
(二)全面深化水環境治理。
加快補齊城鎮污水處理能力短板。系統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能力提升和設施設備更新,加強區域管網互聯互通,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調節能力,推動解決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低、超負荷運行等問題。加快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輸配設施建設。入海河流總氮未完成考核目標的流域因地制宜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降氮改造。到2027年,完成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改造,實現城鎮區域生活污水產生量與處理能力的動態平衡。
全面推進城鎮管網建設和提升改造。加快城鎮污水管網高質量全覆蓋區建設,推進城市污水管網數字孿生系統建設,實現對管網運行狀態的實時監測和預警處置,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完成存量污水管網隱患排查,加快雨污混流、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的改造,著力提升老城區、老舊小區、城郊結合部等管網設施水平,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能力。推動城鎮雨洪排口晴天排水溯源治理和閉環管理,城市(含縣城)黑臭水體實現動態清零。2026年上半年,完成80%的存量問題污水管網提升改造,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到2030年,新改建污水管網2000公里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BOD平均濃度不低于100mg/L。
推進城鄉生活污水一體化治理。統籌推進城鎮周邊村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村莊生活污水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實施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到戶延伸改造,推動農戶接入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加快建立城鎮污水廠網設施運維高效協同機制。到2027年,城鎮周邊村生活污水納廠處理率達到95%以上。
加強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嚴控新增化工園區,推動化工、醫藥項目向化工園區集聚發展。加快推進化工園區專業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2026年上半年,全面開工建設17座處理設施(專管)、提升改造4座處理設施,2027年6月底前完成建設,實現化工園區化工生產廢水專業處理全覆蓋。鞏固提升化工、電鍍等重污染企業污水輸送明管化改造成效,全面推行雨水管網明渠化改造和雨污管網可視化管理系統建設,提質擴面星級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積極推進園區配套建設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對納管企業總氮、鹽分、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積極推進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分流處理。
(三)加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綜合治理。
深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穩妥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建立健全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體系。全面完成生活垃圾老舊中轉站改造提升,城鄉生活垃圾運轉能力實現平衡。因地制宜推進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化治理,到2027年,廚余垃圾處理能力實現縣縣全覆蓋。
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塑料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理力度,積極謀劃儲備廢塑料分揀中心和加工利用項目,推動廢舊塑料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規模化發展。加快“以竹代塑”產業發展,培育推廣替代產品,推動外賣塑料“零廢棄”擴圍提質。加強“藍色循環”海洋塑料廢棄物低碳回收和高值利用,到2027年,海洋塑料廢棄物回收再生利用能力達到10萬噸/年。
加強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圍繞“減量、利用、消納、監管、打擊”五方面發力要求,大力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推廣應用,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骨干企業,加快構建產能均衡、品質優良、產銷通暢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系。強化規劃和用地保障,加快市縣建筑垃圾消納設施落地落實。全面強化建筑垃圾全過程排查整治,加大聯合執法、信用懲戒、行刑打擊力度,杜絕建筑垃圾非法傾倒、堆放等違法違規行為。到2027年,全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90%以上。
(四)加快工業固廢危險廢物治理管控。
加強一般工業固廢綜合治理。健全一般工業固廢統一收運體系,推進回收體系、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環衛體系三網深度融合。提升粉煤灰、爐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加強印染污泥無害化處置能力保障。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工業固廢。深化一般工業固廢規范化環境管理試點,建立一般工業固廢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推動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和新能源動力電池等新型固廢循環利用。到2027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
提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能力。在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小微收運單位全面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包裝、稱重、打碼、入庫“五即”規范化建設。精準推進危險廢物“趨零填埋”,加快溫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紹興、臺州等地工業廢鹽資源化利用能力建設,推動麗水市提高不銹鋼酸洗污泥資源化利用能力的適配性。到2027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能力20萬噸/年以上,廢鹽資源化利用能力7.5萬噸/年以上。持續完善小微危險廢物收運體系,建設工業園區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集中式貯存共享中心。
(五)加強生態保護修復。
實施自然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開展大美自然山水浙江生態保護修復行動。實施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保護行動,推進線性工程生物通道建設。到2030年,完成森林生態修復和美麗林相提升500萬畝以上,建成各類生態廊道5000余公里;完成山水工程治理面積160萬畝以上,藍色海灣修復岸線50公里、濱海濕地面積1.5萬畝,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面積1.5萬畝,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300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8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達93.5%;自然保護地管理效能、質量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顯著提升。
推動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河湖水體連通工程,加快推進城鄉水系連通暢通。健全流域生態流量保障機制。推進河湖岸線生態修復和生態緩沖帶建設,持續修復河湖自然生境,提升河湖水生態系統健康水平。強化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和整治提升。加強美麗海灣親海休閑設施、生態修復設施、生態環保設施建設。到2027年,完成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到2030年,水利水電工程生態流量泄放設施應建盡建,累計修復河湖生態緩沖帶1000公里,95%以上的縣(市、區)達到幸福河湖建設目標,全省水面率控制在5.66%以上。
推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平原河網地區農業種植的生態溝渠系統和農田退水“零直排”區建設,加快推進生態低碳農場,加強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推動規模以上池塘及工廠化養殖等其他封閉水域養殖尾水處理全覆蓋。完善秸稈收儲運用體系建設,提高秸稈科學還田水平。到2027年,生態溝渠系統等農田退水生態化治理覆蓋面積達到100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率97%以上,其中離田利用率達到45%。
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加強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園區、企業、尾礦庫等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應急響應體系和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26條重點河流、51個化工園區、51個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環境風險源企業應急設施建設維護水平,完善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道路環境風險防控設施。構建“源頭防控、工藝優化、智能監測、應急處置”全流程供水保障協同機制,強化飲用水從“源頭到龍頭”全流程水質管控。
(六)加強生態環境數智監管能力建設。
建強自動監測網絡。推進地表水、大氣、噪聲等常規監測網絡向縣級延伸,土壤、地下水、海洋、溫室氣體、輻射等領域監測網絡覆蓋重點區域。加強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藻類、嗅味特征污染物自動監測設施建設,健全完善水生態監測網絡。迭代大氣和地表水監測預警預報平臺,提升環境質量監測預報準確率。統籌推進新污染物監測能力建設。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鄉鎮以上大氣自動監測、縣控以上地表水自動監測和設區市溫室氣體監測全覆蓋。到2027年,建成22個主要入海河流氮組分自動監測站、30個主要海灣海洋自動監測浮標站,設區市全部具備水生生物監測鑒定能力,建成10個人工智能監測實驗室、11個生態質量綜合站。
提升實時監控能力。集成應用衛星遙感、高位瞭望、走航監測、無人機巡查、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提升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要問題實時監控能力。推動重點工業園區建設一體化監測監控體系,實現園區環境空氣、地表水、污染排放等問題實時預警、快速處置。推進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施安裝,強化視頻監控組網和用電、工況監控聯網,實現排污行為全過程動態監控。推進黑臭水體、固廢堆放及生態破壞等重要問題迅速溯源和協同管控。建立健全海洋垃圾視頻監控體系。建設大氣智治平臺,提升裸露土地、城市揚塵、揮發性有機物、移動源等大氣污染精準管控能力。
提高智慧監管效能。推進行業大模型、人工智能在生態環境領域運用,提升各環境要素應用平臺智慧監管效能,智能輸出問題線索,完善問題閉環處置機制。推進輻射環境監測數據智能分析。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全過程在線監控和追溯能力。聚焦高頻違法行為和重點行業企業,建設異常數據分析預警平臺。加快監測執法設備智能化迭代更新,推廣應用“AI+環評”“AI+非現場監管”等智能體,規范涉企行政執法,促進管理模式創新和執法效率提升。到2027年,建立健全環境非現場監管應用綜合數據庫,重大案件問題非現場發現率達到60%以上。
三、加快完善生態環境政策機制,提高現代化治理水平
聚焦生態環境治理關鍵環節和具體制度,打好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組合拳”,著力構建導向清晰、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的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一)健全生態環境治理法規標準體系。
健全改革與立法銜接機制,積極推動海洋環境保護、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相關法規規章的制定(修訂)。根據《生態環境法典》制定情況,適時推動相關法規、規章修訂工作。加快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補齊大氣、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短板,推進化工、紡織、電鍍、水產養殖等重點行業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工業爐窯等重點領域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標準一體化建設。開展能耗標準升級行動,加快制修訂紡織、化纖、金屬鑄件等重點用能行業能耗限額標準以及節能管理標準,提升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水平。
(二)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激勵政策。
完善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正向激勵機制,引導企業加快落后產能出清和技改,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小微企業分類入園集聚、改造升級,支持綠色低碳產業項目建設。加大新能源重卡、內河船舶推廣應用、老舊貨車機械淘汰更新等獎補政策力度。落實與生態產品質量和價值相掛鉤的財政獎補機制。深化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三)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
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體系化布局和有組織創新,加大省重大科技專項、“尖兵”“領雁”科技計劃對重大攻關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攻關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和碳污協同減排關鍵技術,加強生態系統固碳增匯技術的基礎支撐研究。持續開展PM2.5來源解析,加強城市通風廊道分析和治理對策研究。推進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深度減排技術裝備研發,深化“流域—河口—海域”氮磷污染溯源和治理技術研究,開展水生物多樣性驅動修復成套技術集成攻關,研發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擴散阻控和綠色修復技術。加強重點行業新污染物靶向治理和風險管控技術研發,研發應用新型核輻射污染快速測定關鍵技術裝備。打造省級生態環保創新設備產業平臺,推動生態環保產業向“技術研發—裝備智造—智慧服務”轉型。
(四)完善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
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相關市場化機制。健全污水、垃圾、危險廢物等處理的差別化或分類計量收費機制。推進資源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化改革,完善排污權、碳排放權、用水權、林權等交易機制。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金融機構持續深化環境信息披露,提升定量披露能力,健全環保信用監管體系。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修復投入機制,探索建立生態保護修復產業專項基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生態保護補償中的作用,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市場化發展。加強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區域性整體規劃和實施效果評估。
(五)深化多方協同治理責任體系。
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健全“黨政同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發展必須抓環保、管生產必須抓環保、管行業必須抓環保”的工作責任體系。全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健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閉環整改機制,強化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深化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健全“河湖長制”“林長制”長效機制。嚴格落實企業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責任,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探索開展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評價應用。積極培育生態文明主流價值觀,推動構建制度完善、載體豐富、覆蓋廣泛的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體系。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法治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全面加強統籌協調,定期研究行動方案落實情況。省美麗辦加強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集中攻堅解決突出問題。各市根據本行動方案制定細化落實舉措,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各市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美麗浙江建設考核和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內容。
(二)健全推進機制。建立上下聯動、高效協同、一抓到底的工作機制,形成重大任務調度、重點指標分析、重點工作監測、重點問題督辦機制。滾動形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庫,建立項目動態更新機制,項目化、清單化、責任化推動任務落實。
(三)強化要素保障。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和運維作為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建立與目標任務相適應、地方財力相匹配的投入機制。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兩重”“兩新”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政府專項債支持范圍,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對引領性、帶動性、標志性重大工程,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推動項目盡快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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