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陸續發布后,綠電綠證交易規模不斷擴大,能源電力行業瞄準“電-碳-綠證”協同發展趨勢持續發力。
隨著電力供應清潔化水平持續提升和綠色能源應用范圍持續擴展,綠電交易和綠證交易逐步成為彰顯綠色電力環境價值、促進消費側節能降碳的重要抓手,而全國碳市場作為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發揮著優化碳減排資源配置、促進用能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作用。推動電力市場、碳市場和綠證市場的有效銜接和協同發展,將為經濟社會發展步入綠色低碳轉型快車道提供強勁動能和有力支撐。
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相繼印發了《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知》著力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電力市場,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意見》明確了綠證市場制度體系逐步完善和高效運行的分階段目標,圍繞穩定綠證供給、激發綠證消費需求等提出系統性舉措。綠電綠證新規為“電-碳-綠證”協同提供了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
激發現貨市場和綠電交易的潛在活力
《通知》明確新能源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全部由市場交易形成“兩個全部”,且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推動新能源全面入市,市場驅動形成上網電價。新能源全面入市改變了以往新能源依靠固定補貼和全額收購的發展模式,將充分發揮現貨價格信號作用,引導新能源優化出力特性、主動配儲以及合理布局,全面釋放現貨市場和綠電交易的潛在活力,為綠電消費需求強烈的企業提供更多交易選擇。
《通知》通過差價結算等配套設計,以“多退少補”方式為新能源提供過渡性收益保障,避免因市場波動而產生極端收益或風險,并針對存量增量項目分類施策,穩定各類項目收益預期。機制電價的設計緩解了新能源電量交易模式轉變所帶來的收益影響,有助于新能源保持高強度的持續擴張,為綠電交易提供穩定的供應和充足的發展空間。《通知》強調完善現貨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適當放寬現貨市場限價,形成更加真實的價格信號;健全中長期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形成多時間尺度的高頻交易,也進一步提升了市場對新能源波動性出力的適應能力。
但另一方面,從對綠證的影響來看,《通知》中明確“納入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不重復獲得綠證收益”。在當前綠證價格偏低背景下,綠證供給空間壓縮,疊加機制電量的價格優勢,存在影響綠證市場活躍度的不確定性風險。
供給需求雙輪驅動綠證交易增長
在供給側,需保障綠證穩定供給和自動核發。《意見》著力構建穩定、高效、閉環的綠證供給體系,強調依據電網企業和電力交易機構月度結算電量實現綠證及時自動核發,明確提升綠電交易規模與支持綠證跨省流通,通過開源暢流、規范核銷等措施,確保綠證穩定供給和省間交易規模持續擴大。2024年綠證核發范圍已得到全面拓展,已建檔立卡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基本實現全覆蓋,全年核發綠證47.34億個,同比增長超28倍。隨著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和發電占比的快速增長,綠證供給量和跨省區優化配置能力也將持續提升,將有助于充分挖掘綠色電力環境價值,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為綠證市場活力邁向新高度提供基礎保障。
在需求側,推動綠色電力消費潛力激發和比例提升。《意見》確立強制與自愿相結合的綠證消費機制,強制消費覆蓋鋼鐵、有色、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要求綠色電力消費比例逐步提高,并設定到2030年不低于全國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平均水平的目標,為提升市場剛性需求打開了空間;自愿消費則鼓勵政府、國企率先垂范,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協同,拓展居民、建筑、交通等多元場景,并輔以金融、財政相關支持政策,共同激發全社會自愿消費潛力,提升市場活力。國家能源局發布的《中國綠色電力證書發展報告(2024)》顯示,2024年全國綠證交易規模翻兩番,達到4.46億個,參與綠證交易的消費主體約為5.9萬個,同比增長2.5倍。隨著綠證消費機制的逐步完善,以往主要依靠自愿購買和大型活動示范的市場格局得到了改變,預計將推動創造規模更大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綠色用電需求。
此外,《意見》明確要求完善交易組織與應用機制,形成市場協同通道。在交易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完善全國統一的綠證交易體系和多時間尺度的綠電交易機制,健全綠證價格形成與監測機制,引導綠證價格處于合理水平,并推動綠證中長期協議簽訂和多年期綠電交易,體現出構建流動性更強、價格信號更明確的全國性市場趨勢。電力市場、綠證市場機制的優化完善,將有力推動交易規模的持續擴大和電力環境價值的逐步彰顯。在應用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建立基于綠證的全國統一綠色電力消費核算機制和認證體系,明確將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重點單位節能降碳管理、碳排放核算及碳足跡認定的基礎憑證,并加快相關標準制定,推動標準國際化與國際互認,進一步鞏固了綠證在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中的唯一憑證地位。目前,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已推動綠電交易與碳排放交易市場融合,明確企業在碳排放核算中可用綠電消費量抵扣碳排放量,為電碳融合發展開辟了新路徑。綠電綠證應用場景持續拓展,將推動綠電綠證市場與碳市場之間的有效銜接,發揮綠色電力在碳市場參與主體綠色低碳轉型中的重要作用。
能源電力行業瞄準“電-碳-綠證”協同發展
新規陸續發布后,隨著綠電綠證市場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綠電綠證交易規模不斷擴大,應用場景持續拓展,與碳市場的銜接機制逐步完善,能源電力行業應瞄準“電-碳-綠證”協同發展趨勢持續發力,促進新能源高比例發展和全社會綠色消費水平提升。
一是以市場協同為基礎,推動市場機制互通和數據貫通。適應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研究探索電力市場、碳市場和綠證市場相互銜接、融會貫通的創新機制,持續擴大市場交易規模,打造“電-碳-綠證”協同發展新范式;強化電碳數據基礎,推動綠色電力消費核算、碳市場配額管理和綠證自動精準核發的精細化管理,以及各交易平臺之間數據流、信息流的相互貫通,避免環境價值重復計量,實現電碳數據全過程可溯源、防篡改。
二是以交易機制為保障,提升市場運行效率和資源配置能力。推動綠電交易市場機制持續優化,健全相應定價機制和出清規則,通過推廣多年期綠電交易以及小時級溯源交易,構建月度乃至月內常態化交易模式;加快建立統一的綠證交易系統與價格機制,推動綠證在全國范圍內的流通互認,促進價格合理反映電力環境價值;持續提升綠電綠證在碳市場中的抵扣比例,強化綠電環境價值在節能降碳中的實際效能;統籌省間通道資源,充分利用跨省通道和分布式資源組織省間、省內綠電交易,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三是以場景應用為突破,拓展綠電綠證應用價值和市場空間。積極推動綠電綠證在多元政策體系與應用場景中的價值實現,促進綠電綠證在消納責任權重考核、碳排放核算、碳市場履約等領域的實質性應用;發揮能源電力行業平臺資源優勢,積極拓展綠電工廠和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等新興應用場景,通過提供定制化解決方案培育市場增長點;積極總結推廣地方特色實踐,例如國網湖北電力首創的“電-碳-金融”三市場協同模式,形成了綠電減碳、碳市場激勵、金融支持的綠色電力金融實踐,為構建各類主體互利共贏、共同促進綠色電力消費的服務鏈條提供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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