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智能化浪潮方興未艾,人工智能技術加速迭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工智能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正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產、生活、學習方式,推動人類社會迎來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時代!苯,國務院出臺《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對人工智能在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深度融合應用作出系統部署,推動我國人工智能朝著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對于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開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鞏固中華民族的文化主體性均發揮著重要作用,其發展也應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趨勢,實現人工智能時代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知識創新、理論創新和方法創新。
哲學社會科學是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動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類社會每一次重大躍進,人類文明每一次重大發展,都離不開哲學社會科學的知識變革和思想先導!比斯ぶ悄軙r代下,哲學社會科學的變革首先表現為研究范式的革新。與自然科學主要依賴結構化與實驗數據以開展研究不同,哲學社會科學長期面向的是海量而復雜的“非結構化材料”,即包括文本、圖片以及音視頻(例如政策、檔案、訪談)等多模態的數據信息。受限于以往的分析工具與處理能力,這些材料在采集、整理與編碼過程中往往依賴大量人工篩選與歸納,導致多模態數據中的細節壓縮、語義割裂,信息價值有所流失。人工智能的出現為改變這一局面提供了新的可能,其能夠在研究者設定的問題與框架下,協助對跨時空、跨媒介的大規模材料進行高效地識別、歸類與關聯,并將文本、聲音和圖像中的信息轉化為可比較、可積累的指標。由此,哲學社會科學得以從經驗素材驅動的傳統研究范式轉向“人機協同”的新研究范式:人仍負責提出問題、把控價值判斷,機器則讓龐雜材料中的多模態數據能夠被充分處理,使結論更穩健、比較更充分、評估更可靠。
利用大模型驅動的“代理”群體開展社會模擬,推動人機協同的研究應用。我國的高?蒲袡C構和人工智能公司已經開發了很多大模型驅動的、可在不同場景下落地應用的智能“代理”,并發布了基于這些“代理”的社會模擬平臺,部分平臺已經可以精確模擬社會輿論傳播、認知觀點極化、公眾政策響應等社會現象,推動智能社會治理和科學研究范式變革。利用大模型驅動的“代理”群體開展社會模擬,可以把社會中的人抽象為帶有目標、資源約束與規則意識的行動者,由研究者設定問題與制度邊界,人工智能模型扮演“代理”,在既有設定的基礎上進行大規模情景推演。例如,在經濟政策研究中,可先由人類研究者提出政策命題,明確行為規則與可接受的價值約束。隨后,在用調查數據校準不同群體的偏好與反應的基礎上,讓“代理”群體在不同政策組合下模擬社會中各類經濟活動的互動過程,以觀察就業、價格、分配等關系社會福利的重要指標變化。最后,通過歷史數據的回溯檢驗和小范圍試點的對比驗證,確保模擬結果的可靠性。這種“人機協同”的研究范式讓政策討論從傳統的人類經驗與直覺判斷轉向“數據—機制—結果”一致的論證鏈條,可以通過預測能力的提升大大降低政策實施的試錯成本。
把握哲學社會科學的學科與任務異質性,提升人機協同的研究適配。人工智能在哲學社會科學中的介入強度具有明顯的學科與任務異質性,應基于這些差異明確人工智能在各研究環節中的適用范圍與責任邊界。在經濟學研究中,人工智能在輿論文本與企業披露信息的識別、整理及指標構造等方面顯著提升了效率,但在識別因果關系識別等核心問題上,仍需由研究者作出最終判斷;在法學研究中,人工智能在類案檢索、文書比對和證據鏈梳理等方面具有優勢,但在裁判思維與比例原則的權衡上,難以取代研究者的獨立判斷;在社會學研究中,人工智能能夠承擔大規模網絡文本和影像資料的編碼與聚類任務,但田野調查中的語境理解與價值取舍,依然離不開研究者的主導。據此,可將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任務大體劃分為三類:“強協同”(人工智能主輔、人復核)、“中協同”(人機共判)和“弱協同”(人主導、人工智能提示)。這一分類既有助于充分釋放人工智能在大規模處理非結構化材料方面的優勢,又能夠堅守價值判斷與制度規范的底線,從而推動“人機協同”在不同學科領域發揮更大效能,切實提升其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的適應性。
人工智能不僅對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范式產生沖擊,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重塑人類社會的生產生活方式。根據《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24年12月,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用戶規模已達2.49億人,占全國人口的17.7%?梢娙斯ぶ悄苷找嫒谌虢洕鐣黝I域、各環節,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在經濟領域,人工智能將賦能我國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形成覆蓋基礎層、框架層、模型層和應用層的完整產業鏈條,并加快重構產業格局;在政治領域,人工智能將助力數字政府建設,打破公共數據“數據孤島”,推動政務大模型的深入部署應用;在文化領域,人工智能將通過大語言模型的大規模應用,提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傳播力和影響力,讓更多優質文化資源惠及人民群眾;在社會領域,人工智能將以強大的感知、預測和協同能力,推動社會治理智能化,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的價值引領功能,形成“智能向善”理論體系。人工智能作為革命性、顛覆性創新力量,能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會帶來前所未遇的挑戰。例如,如果我們缺乏足夠的關注和干預,人工智能可能會影響就業市場,并加劇其發展和應用所帶來的“智能鴻溝”。如果相關法律問責機制存在缺失或科技倫理審查制度存在缺位,人工智能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倫理問題,造成已有權利、責任和義務體系的混亂。應當積極構建以“智能向善”為核心的理論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人工智能發展相結合。要基于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理論底座,為人工智能的發展提供價值坐標和理論支撐,切實回應人工智能在實際應用中面臨的倫理難題。要引導人工智能創新服務于人民、服務于社會,真正實現以智能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推動文明進步的目標,為人類社會創造包容、開放、可持續、公平、安全和可靠的數字和智能未來。
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的深度交叉融通,完善人工智能監管治理體系。人工智能風險一方面來自于技術本身,訓練數據污染、算法偏見、模型幻覺等可能引發錯誤內容、侵權內容輸出、導致虛假信息傳播,干擾社會認知秩序;另一方面則來自于監管治理體系不完善,少數惡意開發和濫用行為難以及時得到有效約束,風險由此在社會層面快速擴散。與傳統技術引發的風險相比,人工智能風險的技術性更強、波及面更廣、隱蔽性更深、傳播度更快,亟需推動哲學社會科學與計算機科學、大數據等學科的交叉融通,深入解析風險技術成因,為構建可落地、可執行的監管治理體系夯實技術與理論基礎。同時,也應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內部各學科的貫通協同,避免“各自為戰”,為構建監管治理體系形成整體合力。應在經濟學層面深入剖析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市場失靈和負外部性,在法學層面識別監管中的規則空白和執法滯后問題,在制度層面補齊人工智能倫理審查機制的不足,在社會層面推動各類主體共同參與,在包容治理模式下共享人工智能發展機遇。通過哲學社會科學的深度交叉融通,形成面向人工智能監管治理的組合型工具箱,為我國人工智能監管治理體系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提供全球人工智能發展的中國方案,構建人工智能時代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自主知識體系。歷次科技和產業革命不僅推動了人類社會的進步與變革,也為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提供了豐沃土壤。人工智能引領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為哲學社會科學知識體系的創新提供機遇。我國在人工智能產業和監管治理體系建設方面均有著豐富的中國經驗,并已在2025年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上提出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動計劃》,為國際社會提供了務實可行的人工智能全球公共產品。我國應當立足自身人工智能的發展實踐,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自主知識體系,形成“根植國內、影響全球”的人工智能中國發展方案,為全球人工智能發展提供全新思路,提升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在國際學術話語體系和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影響力與引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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