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進一步規范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運行,提高自動監測數據質量,推動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由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數據采集傳輸儀、視頻門禁等設備,以及通信傳輸網絡和監控平臺組成,用于直接或間接監測監控污染物排放狀況。
本辦法所稱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是指自動監控系統運行、傳輸、計算、審核時產生的數據,以及數據標記內容。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內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水環境和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且排污許可證載明有自動監測要求的排污單位,及其他有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要求的排污單位。
二、安裝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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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相關標準、規范和文件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控平臺聯網,驗收合格視為有效聯網。其中,列入當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水環境和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應于名錄發布后6個月內完成自動監測設備的有效聯網;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在取得排污許可證3個月內,應當完成自動監測設備的有效聯網,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6個月。
自動監測設備有效聯網后應當于5個工作日內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的主要設備或控制單元、檢測器等核心部件更換、采樣位置或者安裝位置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排污單位應當于改造完成后45日內完成驗收,重新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重新驗收可以僅對更換或移位的設備進行單機性能驗收。
。ǘ⿲嵤┳詣颖O測的污染物排污口及因子范圍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在規定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裝相應的自動監測設備:
1.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單位。
。1)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的應實施自動監測的排放口和污染物因子;
。2)其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明確應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排放口和污染物因子。
2.新改建后暫未核發排污許可證的單位。
。1)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和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等規定要求實施自動監測的廢水、廢氣排放口和污染物因子;
。2)環評報告書(表)、環評報告書(表)批復意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備驗收意見中明確要求應實施自動監測的排放口和污染物因子。
3.經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核實,現場運行條件或技術水平不具備實施污染物排放濃度自動監測可行性的排污單位,可以通過在主要生產工序、治理工藝或排放口等關鍵位置,使用工況參數、用水用電用能、視頻探頭監控等間接反映水或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的設備,履行法律義務。
。ㄈ⿻壕彴惭b自動監測設備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的,排污單位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市、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暫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
1.停產一年以上或已經關閉、拆除、搬遷,或半年內有明確搬遷計劃的;
2.相關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口正在實施改造的或半年內計劃改造的;
3.其他依法可以暫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情形。
三、運行維護
(一)基本要求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運行和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并依法公開排放信息。
排污單位可委托第三方運維單位提供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運行和維護服務。提供第三方服務的運維單位應具備與監測和運維服務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環境、備用儀器配件等,并建立保障運行服務質量的相關管理制度。
。ǘ┌匆笞龊矛F場端的運行維護工作
1.做好備案信息維護,自動監測設備運行參數設定、修改操作應當符合技術規范。自動監測設備運行參數等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排污單位應立即對變更信息重新備案。運行參數包含但不限于:采樣時間、頻次和方式、量程、轉換系數、速度場系數、消解溫度和時間等。
其中,自動監測設備工作量程的上限值,設定值不低于許可排放限值的2倍。半年內污染物排放濃度均低于許可排放限值20%的,可將工作量程設定為不低于許可排放限值。
2.做好自動監測設備現場維護和質量控制保障,維護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環境及狀態、管路通暢情況、水路電路氣路供應情況、標準物質及試劑有效性、儀器運行參數適用性、數據傳輸情況、視頻監控畫面有效性和錄像完整性。
3.開展日常自動監測數據巡檢,及時做好異常數據響應,查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
4.自動監測歷史數據、設備運行維護記錄等臺賬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5年,錄像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90日。
5.其他技術規范和標準規定的要求。
。ㄈ┘皶r處理設備故障等異常情形
自動監測設備發生故障無法正常運行的應及時檢修,保證在5日內恢復正常運行。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恢復的,應及時啟用調試檢測合格的備機。故障期間,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技術規范,采用參比方法對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手工監測,并向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
自動監測設備確需停運或拆除的,排污單位應當事先向具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四、數據有效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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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對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得篡改、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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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行業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數據進行自動監測設備和工況標記,并留存證明材料備查。其他行業中,廢氣排污單位可標記“停運”“烘爐”“燜爐”“啟爐”“停爐”“故障”6種工況,廢水排污單位可標記“停排”工況。
排污單位應在每日12時前完成前一日自動監測數據的標記。自動監測數據標記分為自動標記和人工標記,鼓勵排污單位優先進行自動標記,同一時段同時存在自動標記和人工標記時,以人工標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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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標記為有效的數據,可以作為生態環境執法的依據。
依據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標記為非正常工況的自動監測數據,可不參與排放濃度合規判定。
五、監督管理
(一)非現場監管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和異常預警督辦機制,屬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及時核查反饋,督促排污單位規范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維護。
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做好監控平臺標準限值、關鍵參數等監控點基礎信息的日常巡檢。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每月組織檢查督導。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閉環。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監控視頻分析等技術手段,篩查涉嫌自動監控設施弄虛作假的問題線索,加強部門聯動,提升證據固定能力,精準打擊弄虛作假行為。
(二)現場監管
構建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實施縣級自查,市級巡查,省級抽查的常態化現場檢查,建立問題庫,實施銷號閉環管理,F場檢查參考《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現場監督檢查辦法》實施。
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負責對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等情況的現場檢查,對監測數據超標或者異常的排污單位,應當實施重點檢查,現場核驗儀器設備運行狀態,開展比對校驗。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當提供比對監測等技術支持,有條件的可引入社會化專業技術力量強化保障。
。ㄈ┳詣颖O控運維單位監管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運維單位信用評價制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評估,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市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信用等級評價結果作為自動監控運維單位管理的重要依據。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組織、服務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制定自律公約、服務標準等自律規范,倡導自動監控運維單位簽訂服務質量承諾,組織自動監控運維單位開展業務培訓、技術比武等活動。
。ㄋ模┒ㄆ陂_展計量檢定或校準
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備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計量檢定。儀器的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
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備不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委托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計量檢定或者校準。相關費用可從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列支,不足部分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補足。
六、數據執法應用
(一)自動監測超標判定
排污單位污染物任一排放口廢氣自動監測有效時均值或廢水自動監測有效日均值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排放許可濃度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判定其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
相關法律法規、排污許可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超標排放認定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證據提取和審核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利用自動監控設施收集、固定違法事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1.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明確開展自動監測數據技術審核的處(科)室,并對以下材料進行技術審核,經審核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1)表明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自動監測數據;
2)自動監測設備驗收、備案材料;
3)有效期內的計量檢定或校準報告;
4)運維周期內的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維護記錄;
5)其他相關材料。
2.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法制機構應做好污染源自動監控相關案件證據的法制審核。
七、相關違法行為認定
(一)排污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未按照規定安裝水或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1.按規定應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未安裝的;
2.按規定應實施自動監測的監測因子,未實施自動監測的;
3.其他未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
。ǘ┡盼蹎挝挥邢铝星樾沃坏,認定為“水或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未按照規定聯網”:
1.應聯網的自動監測設備未聯網的,或應傳輸的監測數據未傳輸的;
2.未按要求完成自主驗收,實現有效數據穩定聯網的;
3.其他未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聯網自動監測設備的。
。ㄈ┡盼蹎挝患捌湮械牡谌竭\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1.擅自停用、改變自動監測設備及其附屬設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擅自拆除轉移、侵占損壞自動監測設備及其附屬設備或者對其斷網斷電,尚不構成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的;
2.未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采樣,導致自動監測樣品不具代表性,尚不構成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的;
3.未按照技術規范操作,導致比對試驗結果不符合相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的;
4.污染物排放期間,自動監測設備未及時檢修恢復正常運行的;
5.其他人為原因造成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的。
。ㄋ模┡盼蹎挝患捌湮械牡谌竭\維單位有下列行為的,認定為“通過虛假標記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1.數據標記為自動監測設備非正常狀態,無法提供相應支撐材料的;
2.數據標記為非正常工況,標記時段內的自動監測數據、實際工況參數與標記內容明顯不匹配的;
3.其它虛假標記行為。
。ㄎ澹┡盼蹎挝患捌湮械牡谌竭\維單位有下列行為的,認定為“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
1.干擾采樣口或周圍局部環境導致監測數據失真的;
2.故意改變監測樣品性質的;
3.故意改動、干擾儀器設備的環境條件或運行狀態導致監測數據失真的;
4.故意不真實保存或傳輸監測數據的;
5.其他涉嫌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情形。
八、其他
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有效期2年。
本辦法正式實施后,省內其他工作文件中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由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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