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條件
本(批)采購項目單位為內蒙古金澤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已具備采購條件。內蒙古金澤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采用公開競爭性談判方式邀請有興趣的合格服務商就本項目提交密封的有競爭性的應答文件。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見附件:采購計劃一覽表
3. 應答人資格要求
3.1本次采購要求參與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須具備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
3.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3通用資質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采購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
(2)取得采購人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及年檢記錄。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應答人近三年財務狀況必須滿足本采購項目實施需要。近三年內至今在招應答活動、合同履行、現場服務過程中,未受到國家電網公司的公開通報批評。
(5)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采購應答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85號),應答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懲戒”名錄。
(6)提供的同類服務未因該服務原因出現過事故,自開標日前一年內未發生因應答人原因造成的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質量事故,六個月內未發生因應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三個月內未發生因應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質量事故;或出現過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的驗證。
(7)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因應答人的交付拖延問題而嚴重影響施工和工程進度;或出現過其它重大問題,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處理,并得到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的驗證。
(8)在國內招應答活動、合同履行、后續服務過程中,未受到國家電網公司、其所屬單位的質量或履約服務投訴。
(9)參與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采購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被責令停業的;
c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d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e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責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實的;
f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批)次采購相應標包應答。
g根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在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和《國網蒙東電力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中正在接受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處理的,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應答,參與本項目的應答將被否決。
4. 本次采購采用資格后審
5. 服務期
按合同要求。
6. 采購文件的獲取
6.1本次實行網上發布電子版采購文件,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9月01日17:00時下載采購文件(電子文件)。
7. 應答文件的遞交
應答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21年09月15日上午9時00分。
聯系人:王哲
電話:010-53659586
手機:13552151934 (微信同號)
郵箱:kefu@ai8.com.cn
傳真:010-5365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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