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展格局下,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成為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時代趨向。依托產業融合理論,分析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深度融合衍生效應,提煉數字+生產主導型、數字+服務主導型、數字+消費主導型三類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路徑,為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及提升文化軟實力提供理論借鑒與實踐參考。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強調提升公共文化數字化水平,加快文化產業數字化布局,推動科技賦能文化產業。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已被提至國家戰略層面,正式納入國家發展的總體布局之中,并逐漸成為推動文化產業向更高質量階段邁進的重要趨勢。
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一系列數字技術的賦能下,文化產業的創作、生產、傳播與消費等全流程正經歷深刻變革。這些技術不僅顯著提高了文化生產的效率,使內容制作更為迅捷高效,同時也催生出一批新興文化業態與創新模式,進一步推動文化內容呈現方式向“可視化、互動化、沉浸化”方向演進,極大地豐富了公眾的文化體驗。
數字經濟高創新性、強滲透性、廣覆蓋性,重塑了文化生產、流通與消費的邏輯,開辟了數字文化產業新業態,打造數字文化消費新潮流,提升文化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成為文化產業發展內生動力。
然而,立足于文化高質量發展的整體要求,當前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仍面臨融合領域相對有限、數字文化消費鴻溝持續擴大的現實挑戰。在創意激發、技術研發、人才培養、資本協同等關鍵環節,二者尚未建立起高效聯動的機制與深入合作的模式,導致其難以充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個性化精神文化需求。
因此,本文將基于產業融合理論,系統地闡述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的內在理論邏輯,全面剖析數字技術滲透于文化產業各環節所衍生出的綜合效應,凝練并提出推動二者深度融合發展的可行路徑,為文化產業培育新質生產力、實現跨越式與可持續發展,提供必要的理論依據與實踐指引。
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理論邏輯
2024年,以數字文化產業為主體的16類文化新業態營業收入突破6.67萬億元大關,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接近5%。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與文化融合發展,文化消費新場景層出不窮,新興業態不斷涌現,實現文化影響力與價值創造的雙重躍遷,成為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的核心引擎。
“產業融合”最初是由美國學者羅森伯格提出的,是指同一技術向不同產業擴散的現象。隨著信息技術革命的出現,數字技術與文化產業相互融合形成新型產業生態,如數字音樂、數字出版、云演藝、云展覽和沉浸式體驗等,重塑文化產業格局。
文化產業不但涵蓋文化產品和設備的生產、銷售,還涉及文化傳播、休閑娛樂等文化服務,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旨在借助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在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的深度融合,實現文化要素重構、內容再造、傳播加速、流量升級、價值創新和普惠民生。具體表現為:
一是數字經濟與生產環節深度融合。通過綜合運用前沿數字技術,驅動文化生產邁向智能化、自動化與數字化發展新階段,加速文化產品的內容迭代與形式更新,更從根本上推動內在價值與外在形態的協同創新。
二是數字經濟與流通環節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數據要素的可復制、可共享與強滲透等外溢特性,將數字化動能延伸至文化傳播、展覽展示、出版發行等關鍵領域,有效促進了以平臺為載體的新型經濟模式和文化產業的有機嫁接與生態融合。
三是數字經濟與消費環節深度融合。將數字經濟的理念、技術和服務全面融入文化消費的全鏈條與全場景,精準洞察并深度挖掘文化市場中多層次、差異化的消費需求,從而高效、靈活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品質化精神文化需要。
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衍生效應
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與文化的快速融合發展,不但加速了海量文化要素的自由流動,還更加便利地實現文化要素的自由組合,實現文化產業各個環節的創新發展,煥發文化產業新活力。
(一)生產環節精準化供給
生產環節作為文化產業價值創造的關鍵前端,對優化要素配置、強化產業鏈協同具有關鍵作用,能有效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提升質量水平。通過應用5G、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對生產裝備進行智能化改造,不僅優化了生產流程、縮短了創新周期,也提升了產品的技術含量與市場競爭力。
同時,數據要素的應用推動了企業數據中心從“云+端”向“云+邊+端”架構演進,助力企業精準預測消費趨勢并實時反饋至生產端,實現供需高效對接,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精準供給體系,有效避免了同質化競爭,滿足了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二)流通環節智能化服務
流通環節是文化產業價值實現的中間環節,其現代化升級能顯著提升產品流轉效率,擴大傳播力與品牌影響力。通過融合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等基礎設施,推動流通平臺從孤立建設轉向智能共享,增強消費者互動與數據整合,形成流量經濟效應。同時,借助元宇宙、云計算等技術,促進創意、人才、資本等要素高效聯通,構建創新融通生態,提升文化服務的全國覆蓋與區域協同水平,助力文化產業向集群化、一體化發展。
(三)消費環節沉浸式體驗
消費環節是文化產業價值實現的末端環節,通過創新消費模式、構建新型場景與推動文化資源創造性轉化,精準對接人民群眾個性化、高品質的文化需求。依托“上云用數賦智”等舉措,推動數字基礎設施與文化消費融合,實現文化傳播的極速、廣連接與強交互,構建人機協同的沉浸式環境,拓展消費者的參與感與體驗邊界。同時,借助數字技術推動文化產業跨界融合,培育“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多元業態,完善配套服務體系,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提振整體文化市場。
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基本路徑
依托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衍生生產環節精準化供給、流通環節智能化服務、消費環節沉浸式體驗,提煉數字+生產主導型、數字+服務主導型、數字+消費主導型三類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路徑,為不同地區文化產業發展提供選擇,形成文化產業發展區域優勢,推動文化產業“全面發展”和“特色發展”。
(一)數字+生產主導型
數字+生產主導型融合發展路徑,依托數字基礎設施推動生產裝備向科技密集與智能引領升級,助力產業由“中國制造”邁向“中國智造”。通過數字技術在全流程的融合,強化場景敘事與內容定制能力,使消費者可按偏好自主選擇內容,推動生產向需求導向轉型,為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以京津冀地區為例,核心城市北京擁有完備的工業基礎。在文化產業生產領域,推進基礎性文化科技和文化數字組件快速發展具有先天優勢,有利于文化企業生產設備信息化升級和產品智能化水平。綜合京津冀地區文化產業生產、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符合數字+生產主導型融合發展路徑,打造文化產業的生產腹地,消化吸收國內外其他地區數字生產技術,進行文化產品創造性轉化和數字化輸出,打造文化生產企業高端化品牌,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首先,加快發展數字文化產業龍頭。建立文化企業分類培育機制,針對樞紐型、骨干型、高成長型數字文化企業實行不同支持政策。針對科技型領軍企業與獨角獸企業,實施“靶向招商”策略,帶動產業鏈上下游配套企業協同發展,構建更加完整、更有韌性的文化產業生態體系。
其次,加快產業關鍵技術的研發與突破。積極整合企業、高校及科研機構的創新資源,形成產學研協同合力,加強對文化軟硬件產品的研發、設計與制造。圍繞消費類電子產品、視聽內容生產、影視后期制作等領域的核心技術難題,集中力量實現攻關,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支持體系,持續強化文化產業的技術自主性與核心競爭力。
(二)數字+服務主導型
數字+服務主導型融合發展路徑是指文化產業以服務為主導,利用流量經濟促進平臺與用戶之間的互動,將用戶需求和平臺資源之間進行精準匹配,充分地挖掘數據要素價值,提升文化產業服務的效率和價值。利用數字技術推進不同地區創意、人才、技術、信息等要素集聚、重組,構建創新性融通體系,帶動更大范圍資源的多向流動,推進區域文化產業一體化發展。
以珠三角地區為例,核心城市廣東的直播行業處于全國前列,YY、虎牙列入“全國十大最具影響力直播平臺”,具備消費者互動性強、供應鏈完備等優勢。深圳擁有騰訊、華僑城、華為、華強方特等一大批文化科技領域的領軍企業,在文化產業技術服務平臺、產品營銷服務平臺、創新擴散平臺具有獨特優勢,為珠三角地區文化產業服務平臺數字化提供支持。綜合珠三角地區文化產業智能化服務平臺、創新性融通體系,符合數字+服務主導型融合發展路徑,打造文化產業的服務腹地,加強文化產業服務傳播和擴散,實現文化產業價值共創表現,提升文化產業價值鏈水平。
首先,增強用戶互動性菜單的設計與功能。利用數據挖掘與行為分析構建智能化服務界面,實現用戶需求的精準識別與響應。菜單應結合使用歷史建立反饋機制,推動文化服務由“在場”向“在線”轉型。借助分眾化趨勢,建立基于大數據、云計算與物聯網的文化產品定制、分發與共享模式,促進平臺在管理、運營與資源配送上的創新,助力文化產業向產業鏈高端與服務鏈末端延伸。
其次,建立技術信息共享平臺。利用“上云用數賦智”等要素的應用效能,構建企業與高校及科研機構“產學研”一體研發平臺,實現技術自由流通和共建共享,提升文化產業流通能級。通過開發適用于多種網絡與智能終端的應用程序,有效打通區域內部市場壁壘,推動不同城市之間的文化資源在創作、生產、傳播、消費等全流程中的順暢流通與高效協同,實現文化信息的互聯共享與系統內多層級、多要素的有機關聯。
(三)數字+消費主導型
數字+消費主導型融合發展路徑是指文化產業以服務為主導型,通過運用AR和MR技術,構建融合視覺、聽覺、觸覺乃至嗅覺等多感官維度的沉浸式文化消費場景,重塑消費者的文化參與行為與體驗方式,提升文化消費過程中的沉浸感與獲得感,滿足消費者深層次的人文和情感需求。
深耕文化產業消費層面垂直、細分、專業領域,利用互聯網內容生產衍生的PGC、UGC、PUGC、OGC、AIGC等模式,促進包裝、營銷、推廣、變現上探索出文化直播、電商直銷、IP授權轉化、線上辦展等新型文化業態,實現數字文化消費平衡。
以長三角地區為例,核心城市上海在影視、創意設計、電競產業、數字內容等領域具有領先優勢,上海影院數量與銀幕數量居全國城市第一位,通過“國際藝術品交易服務平臺”構建世界重要藝術品交易中心,匯聚了全國八成以上的電競企業、俱樂部與直播平臺,承辦國內超過40%的電競賽事,同時喜馬拉雅、嗶哩嗶哩等內容平臺的發展,也展現出新業態下廣闊的消費潛力。
杭州作為全國數字經濟的先行者,持續推動文化直播、電商直銷、IP轉化等新型營銷模式的迭代升級。長三角地區整體具備龐大的文化消費市場、沉浸式場景與多元業態,契合數字+消費主導型融合路徑,正逐步構建起文化產業的消費腹地,形成“在地、在場、在線”融合的消費新體驗,滿足消費者更深層次的文化需求。
首先,拓展數字文化消費場域。積極應用全息呈現、數字孿生、虛實交互等技術,加快發展智媒體、電競、直播、AI數字人、智慧文旅、虛擬音樂會等新興業態,培育用戶在虛擬空間中的文化消費習慣,構建高品質、沉浸式、體驗型消費場景。
其次,建設專業營銷與展覽平臺。依托淘寶等電商平臺的規模效應與資源整合能力,拓展線上銷售渠道,延伸產業鏈條;加強文博會、展銷會等實體平臺的專業化與品牌化建設,提升文化產業市場能級。
最后,實施“文化+”數字化戰略。以核心城市為樞紐,推動出版、藝術、演藝等傳統業態轉型,發展“文化+數字演藝”“文化+微電影”等新形態。面向影視、動漫、設計等領域,搭建創意研發與技術共享平臺,培育人機交互、全息成像等新興業態,強化原創IP開發,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數字創意主陣地。運用AR、VR等技術在文化遺產中使用,建設數字化文化遺產旅游目的地、數字化遺址遺跡景區,創新性地打造出一種“沉浸式互動體驗”的文化業態。
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既是推動文化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核心任務,也是順應全球文化數字化浪潮的前瞻性戰略布局。依據產業融合理論,推動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關鍵層面的交叉滲透與協同發展,激發兩者融合帶來的結構優化與效能提升效應,提煉數字+生產主導型、數字+服務主導型、數字+消費主導型等數字經濟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基本路徑,從而為文化產業提質擴容、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注入持續動力,并為中國式現代化進程貢獻文化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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