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國家能源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徐欣解讀《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
徐欣表示:今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強調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結合能源發展新形勢、新變化,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起草了《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引導民營經濟在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建設新型能源體系中做大做優做強。文件將在今天發布會后正式掛網,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支持民營企業提升發展動能。支持投資能源基礎設施,支持民營企業參股核電,投資水電、油氣儲備設施、油氣管網、“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項目。支持發展能源新業態新模式,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資新型儲能、虛擬電廠、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微電網等創新技術和模式。鼓勵創新發展,支持民營企業深度參與能源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加強科研協同攻關、成果共享。支持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加快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級,創新“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積極培育能源設備循環利用先進技術和商業模式。
二是推動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健全市場準入制度,推進油氣管網運銷分離,引導民營企業更便捷進入油氣市場競爭性環節;優化許可條件,支持民營施工企業積極參與電網建設。強化要素保障,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服務對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營用電企業;加大電網、油氣管網能源公共服務企業的信息公開力度,更好支撐投資決策;探索拓寬融資渠道。規范市場秩序,健全能源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督促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公平開放;加強市場監管,為民營企業公平參與能源市場營造良好環境。
三是提升能源政務服務水平。優化項目審批。鼓勵一窗受理、在線并聯審批,對“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保障合法權益。健全能源領域政企溝通協商制度,完善民營企業權益維護機制;深入落實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加強能源領域涉企收費監管,保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幫助企業“走出去”。加強有關國家能源政策宣介,鼓勵民營企業高質量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各地做好落實,持續跟蹤問效,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徐欣表示:《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措施。
第一,開辟投資新賽道。新型能源體系是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源體系。《若干舉措》發揮民營經濟主體多元、形式多樣、運行靈活、市場敏銳度高的優勢,既支持民營企業積極發展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也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核電、油氣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民營企業在充電設施領域加速發展,截至2024年底,規模以上(運營1萬臺以上充電設施)運營商中民營企業占比超80%。昨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新核準5個核電項目,引入一批優質民營企業參股投資,民營企業所持股比均達到10%以上。《若干舉措》出臺后,將進一步助力打造能源領域新的投資增長點,推動民營經濟成為能源低碳轉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經濟增長不可或缺的力量。
第二,釋放科技創新活力。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是一場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能源變革。目前,一大批民營企業深度參與智能電網、儲能、氫能、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等能源領域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民營企業參與的前四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約占50%。《若干舉措》將持續推動構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能源技術創新模式,鼓勵民營領軍企業參與研究制定重大能源科技戰略規劃、政策標準,鼓勵國家科技創新平臺與民營企業協同合作,支持民營能源企業加快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轉型升級,為民營企業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創造條件。
第三,構建發展新環境。新型能源體系的一個顯著特征是市場在能源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若干舉措》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關系,促進公平準入、加強法治保障、優化涉企服務,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健全市場準入,支持民營施工企業積極參與電網建設。加強自然壟斷環節監管,推進油氣管網運銷分離,引導民營企業便捷進入能源市場。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暢通民營企業反映問題和訴求渠道,減少執法干擾。提升服務效能,降低辦電成本,預計未來五年新增低壓辦電“零投資”受益主體超100萬戶。簡化審批流程,多舉措打造民營企業愿意來、留得住、發展好的能源領域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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